原文引用:
"如果冰冰或其工作室是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如果之前他们有前科,就无法豁免刑事责任了。所以,如果属于初犯,在税务机关行政违法处理环节,直接将税补了,是无需追究刑事责任的。 但是,如果已经司法立案了,就不行了。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公安部涉税犯罪的立案标准的规定,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在公安机关立案后再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或者接受行政处罚的,不影响刑事责任的追究。"
原文请见:冰冰税醒了吗?
摘录时间:June 9, 2018 at 04:25PM
By GoldenRunner,via Instapap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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