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24日星期二

摘录和点评:邵宇:房产税能否成为地方税的支柱

原文引用:
"1992年分税制改革确立了中央与地方的税制结构,1998年的住房制度改革开启了中国房地产的市场化进程,高房价对土地的外溢效应使土地出让金收入成为地方政府开支的主要来源。据中国指数研究院最新公布的《2017年全国300城市土地交易报告》数据显示,土地出让总金额为40632万亿,同比增长38%。土地出让金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约40%,其中江西、重庆、江苏和安徽的占比甚至超过60%。可以看出地土地出让金收入成为地方政府竞争的主要收入来源,所以也被成为"土地财政"。"土地财政"是中国工业化和城市化背景下的产物,同时也是推动工业化和城市化的驱动因素。随着新时代经济发展基本理念的转变,以及土地财政的不可持续性,央地关系和地方税体系均需要重构。为此,房产税能否替代土地出让金而成为地方政府提供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的基础性资金来源,便成为理论界和政策界关心的问题。 基于纳税能力原则,过去10多年间国内公共财政领域对适宜的房产税税率水平进行了测算。居民纳税能力可以分别从可支配收入(包括永久收入和临时收入)、财富水平(主要是房地产价值)、消费支出等角度考量,不同视角的税率内涵和水平有较大差异。从居民收入视角来看,税率一般限定在2%-5%之间(美国为3.25%,加拿大为3%);从住房价值角度来看,税率一般在0.2%-1%之间。但从结果来看,不同视角的相关性较高。据北京大学-林肯研究院郑思齐等的测算结果来看,大中城市房产税收入仅占土地出让金的20%-40%,这也就意味着还存在60%-80%的缺口。同时,房产税也仅占地方财政收入的10%左右。从2011年上海和重庆地区的试点来看,上海房产税税收入占总税收的比例仅为2.5%左右,重庆为3.5%左右(试点方案相对比较宽松,如上海人民免征面积高达60平,且对本地户籍居民有较多优惠政策,而重庆仅对独栋住宅和高端住宅征收)。可见,房产税难当大任。"

原文请见:邵宇:房产税能否成为地方税的支柱

摘录时间:April 24, 2018 at 11:19AM

By GoldenRunner,via Instapap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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